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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高台县工商联召开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会议。县工商联第十一届执委会委员、直属商会负责人参加会议。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吕主持会议并对《条例》进行了学习解读。陈吕指出,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我国首部针对营商环境优化的法规,《条例》的颁布在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的阶段。广大民营企业家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履职,用《条例》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工商联要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希望非公有制企业能引领社会新风尚,为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凝聚正量。参会的民营企业和商会负责人认为,《条例》围绕破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把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等方面行之有效的政策经验和做法上升到了法规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使我们民营企业更加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