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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援企稳岗相关政策

作者:张掖市工商业联合会(张掖总商会)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1-09-18人气:781


一、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计算公式为: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参保人数)×100%。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的不能申请企业稳岗返还。企业划分标准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87号)执行。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不得超出资金使用范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参保职工,且相关信息能在全国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的,可按规定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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