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减轻”和“从轻”两个清单近日公布,这是我省探索建立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制度、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容错”支持、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又一成果。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求,到2020年底前,省级行政机关要对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减轻”“从轻”“免罚”情形,按照法定审核程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两轻一免”清单。
这次公布实施的应急管理部门“两轻”清单,明确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在涉及从业人员、应急预案两类4种“减轻”处罚情形和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危险物品车间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设置、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出口安全设置等3种“从轻”处罚情形。同时,通过包容观察、预警提示、容缺执法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和方式,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公平、公开、公正开展。
据了解,为适应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全力服务和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在今年上半年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两个“免罚”清单先行先试基础上,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充分发挥主导和主体作用,结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柔性执法作为首选方式,贯穿于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和行政管理工作各方面。《指导意见》明确,行政柔性执法要坚持合法、合理、以人为本和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执法为民和教育指导为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注重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和人性化执法方式,引导和促成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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