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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作者:市工商联来源:发布时间:2021-10-25人气:886


为切实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保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作用,近日,张掖市出台《关于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在动力。

一是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持续推进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以及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对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和旅游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发生的亏损,延长结转年限。继续贯彻落实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政策。落实引进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等纳税服务措施,提升企业办税便利程度,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服务措施,深化“银税互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二是深入实施财税支持政策。落实新引进企业增值税划分政策。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新引进企业增值税省与市县划分比例的通知》,对202111-20251231日期间县区新引进企业缴纳增值税市级分享17%部分全留县区,市级不再参与分享,直接增加县级收入。县区新引进企业实行清单制管理。实行“核定税收基数、超收按比例返还”的阶段性财税激励政策,支持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

三是认真落实财政资金奖补政策。积极支持招商引资。对新引进的在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企业总部,经权威认定的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在张掖市设立的区域总部、分支机构,在我市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正式运营一年后,形成的市级财力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市政府给予一次性100万元人民币奖励。鼓励县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奖补政策,支持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统筹使用市级专项资金和省级产业项目奖补资金、科技计划专项、科技创新专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以及数据信息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招商引资项目和符合产业要求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

四是切实提供资金融资支撑。紧盯全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生物医药产业创投基金、现代农业产业创投基金、新材料产业创投基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等投资基金,认真研究支持投向,积极争取省级产业引导基金支持。管好用好旅游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确保基金发挥效益。充分发挥已成立的担保基金作用,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相关规定,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持准公共定位,降低担保服务门槛,聚焦支农支小业务。

五是不断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衔接匹配,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研究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做好有关财税支持政策向社会各界主动公开和同步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让有关支持政策更好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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